天津市教委:随迁子女落户后可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2019年7月20日 阅读:

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杨军”留言:异地中考政策近几年内是否会开放?

天津市教委回复:天津市自2013年开始实行居住证管理办法,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津报考相应学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中考报名前办理完毕。(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扫码微信免费咨询天津落户

微信号:nan395013050

天津落户指导中心免费咨询
咨询热线:130-7223-0298

点击拔打电话↑↑↑